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 - - 注册中国商标 - 注册台湾商标 - 注册香港商标 - 注册马德里商标 - 注册欧盟商标 - 注册英国商标 - 注册德国商标
当前位置: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 > 商标法律文件 > 简单了解一下商标异议概念

简单了解一下商标异议概念

时间: 2012-02-23 整理编辑: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www.reglogo.com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那么为什么要有商标异议呢,有什么作用呢?


商标异议有三个重要作用:


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如您对商标异议不是很了解,欢迎来电免费咨询:400-034-0008!
 

 

中国商标注册中心累计成功注册商标经验,24小时咨询电话:400-034-0008.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0-2011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08731号-6

在线QQ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