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2007-2016年武汉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工作报告正式出炉,这是武汉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整体情况。
自2008年武汉市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武汉模式”以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武汉地区唯一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权的基层检察院,承担了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报告显示,10年间,江岸区检察院共计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44件,涉案793人。以2012年为分水岭,前五年(即2007年至2011年)总受案38件,涉案76人,后五年(即2012年至2016年)总受案606件,涉案717人,案件量增长近16倍。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括七种具体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据统计,侵犯商标权案件所涉及的19类商品,其中有17种商品涉及民生,科技含量并不高,如日化用品、名酒、电线、打印机硒鼓等,案件占比近9成。
江岸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透露,特别是服装配饰,成为侵犯商标权犯罪重灾区,主要原因就是利润高、社会需求大、销路好。
2014年,我市某知名内衣品牌的2名员工伙同安徽、江苏等地的3名经销商, 生产加工了1.8万余套保暖内衣,货值金额达138万余元。同时,在未经该内衣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公然贴上该公司品牌在市场进行销售。公安部门立案后,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这是一起典型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品牌内衣商标合法注册并在注册期内有效,5名被告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
据悉,犯罪分子一般利用互联网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受害人遍及全国各地,而匿名购买、刷单制造虚假交易等行为又给侦查机关取证带来挑战,在具体认定犯罪数额的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亟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