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其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商标注册人称为转让人,接受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为受让人。
其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温馨提醒: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转让注册才能生效。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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