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中国商标 - 注册台湾商标 - 注册香港商标 - 注册马德里商标 - 注册欧盟商标 - 注册英国商标 - 注册德国商标
当前位置: 主页 > 中国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须知问题

商标转让须知问题

整理编辑:中国商标注册查询网www.reglogo.com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特别注意事项: 
 
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常见问题

一站式注册商标服务

·全国十佳商标注册机构
·保证100%受理成功!
·丰富的客户资源认证
·30年商标注册老字号
·中国国家商标局权威认证
·欧盟成员国权威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权威认证

相关资料下载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成功注册商标经验,24小时咨询电话:400-034-0008.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10-2019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08731号-6

在线QQ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