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是依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为内容而进行的申请。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1、商标变更需要的材料: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
2)商标变更申请书(盖公章);
3)商标变更代理委托书(盖公章);
4)如变更企业名称的,需出具工商部门的《名称变更通知》,变更地址则不用出具。
2、商标不同事项的变更申请书: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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