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一餐饮店名称因与四川某餐饮公司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而被起诉“侵犯商标专用权”,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六万多元损失。此案引起不少人关注,企业如何才能避免商标侵权?企业名称经过工商核准注册登记了,为何还算商标侵权?
“驰名商标受全方位保护,不限于同行业。”昨日,市工商局商标科人员表示,驰名商标一旦认定成功,任何行业、领域企业的名称、商标均不可与其相同或类似。如果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记者在中国驰名商标保护规定上看到,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此外,驰名商标保护也包括禁止不当注册和禁止不当使用,如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