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90万底价寻求转让的“稻香楼”食品商标最终被广东一家企业购得。原持有人何曙光凭借商标转让获利超过200万。稻香楼在合肥知名度颇高。据传,清初一知县退隐后在合肥老城西南角一个三面环水的半岛上建“稻香、水明”二楼,稻香楼此后成为合肥名胜。
昨日,“稻香楼”商标原持有人何曙光向记者证实,该商标使用权目前已被广东省和平县东方实业公司购得。何曙光获得作价200万元的股权和部分现金,“总额不超过300万”。
此前,何曙光曾在2007年委托中国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拟将“稻香楼”注册为商标。该申请在2009年11月正式获批,被认定为第30类食品商标,将可被广泛使用于包括咖啡、茶饮料、蜂蜜、糕点、月饼、谷类制品以及面条、方便面、醋、酱油等各类食品上。该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 成功注册后四个月,“稻香楼”商标曾在合肥产权交易中心以390万元的底价转让使用权;此后,该商标又现身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但未标明底价。何曙光透露,最终该商标在北京某交易所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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