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沪上维权,状告上海碧涛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在上海的10个教学点以“北大附中”等名义对外进行招生。据此,北大附中索赔50万元。
昨天上午,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诉称,其于2003年9月4日申请注册了 “北大附中”文字商标,对应的服务包括学校(教育)、培训、幼儿园、远程教育。
在没有经过北大附中授权的情况下,被告在网站上使用了“北大附中”注册商标,在网上以“北大附中某某学习中心”的形式使用了原告的简称北大附中。网站上还有“依托北大、北大教育”的文字宣传。在10个实体教学点上,在宣传资料、被告员工名片、建筑外墙上直接使用了北大商标、北大附中字样。这些实体教学点的名字也大多使用“北大附中碧涛教育中心”等字样,具有极高的误导性。
北大附中认为,上述这些行为都使公众误认北大附中与被告进行合作。被告的行为是借助原告在教育界的声誉招收生源,导致北大附中的社会评价降低。北大附中要求碧涛教育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各类损失50万,并在相关媒体道歉。
根据工商注册资料,碧涛教育经营范围包括教育信息咨询,但不得从事中介、家教和教育培训。
对于北大附中的起诉,碧涛教育并不认同。庭审中,其代理人表示,碧涛教育与北大附中无论是经营范围、地点都有区别,不会引发公众误会,因此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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