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夕,集体商标的大家庭里又多了一个成员,就是“绍兴黄酒”。日本成为海外首个通过的地区,而中国香港证明商标的注册也在受理过程中,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祖亮说,以后协会将把“集体商标”投向东南亚、欧盟等国家,让“绍兴黄酒”对外出口的道路更加通畅。
根据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统计,2012年出口日本的绍兴黄酒约为2.1万吨,占出口总额的七成,“然而在这么大的市场份额中,约有10%-15%的绍兴黄酒为假冒的。”该协会秘书长陈祖亮保守估计,这对地区产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在日本,“绍兴老酒”的商标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日本企业注册;而不少台湾企业也以“绍兴黄酒”自居,出口日本。“绍兴黄酒”这个类似的名字在那儿遍地开花,想要拿下商标,路途将颇为坎坷。因此,自2011年下半年,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以行业团体的名义,向日本提交“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起,陈祖亮就准备打一场硬仗。
可谁知,最终“集体商标”顺风顺水地到手了,“当初最怕他们认定‘绍兴’是一个品牌,而非地域名,所以备齐了一系列有关黄酒的原产地证明等材料,力图用详尽的内容和证据说服他们,但现在这繁琐的步骤都省了。”陈祖亮说。
早在2007年,地理标志“绍兴黄酒”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后,绍兴市“会稽山”、“古越龙山”、“塔牌”、“女儿红”等15家黄酒生产企业就可使用此驰名商标。
而如今,集体商标在日本注册成功,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日本使用“绍兴黄酒”的商标,遇到假冒品牌时,可以利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不会像以前那样,眼睁睁看着被侵权却束手无策。”茹拥政表示,这是在日本市场进一步开拓的上手利器。
在不少从事绍兴黄酒的业内人士看来,它不仅能保障绍兴黄酒的美誉度,加强绍兴黄酒知识产权和原产地保护,也是一种黄酒品质的保证,“每年10月到来年的2月,是黄酒的生产旺季,行业会对各个酒厂进行每月抽查,若发现不合格,即作停止生产的处罚,多次被查处则可能取消这一商标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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