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对长达两年的电商平台“歌莉娅”商标权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并维持原判,认定被告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侵权事实,判令娅 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歌莉娅”商标的持有者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电商商标权侵权取证不易,执法难、维权难的当下,此案可谓是知名品牌中国电商维权第一案。
广 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于1995年创立“歌莉娅”品牌,作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迄今,歌莉娅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繁华商业中心开设了超过600家的专卖店。 2008年歌莉娅开始进入电商,在天猫商场、京东商城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了品牌旗舰店,2013年,歌莉娅获得国际品牌顾问权威Interbrand 与21世纪经济报道联合颁发的“中国品牌建设案例奖”,成为中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女装品牌。今年,歌莉娅品牌还拿到CNGA AWARD 2015 中国服装大奖“最佳青春女装品牌奖”。
品牌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商标权保护的问题。
2013年,歌莉娅收到来自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的信息,指 有商户涉嫌假冒“歌莉娅”商标销售女鞋。经调查发现,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网站上以“歌莉娅女鞋旗舰店”和“歌莉娅鞋业旗舰店”销售有 “歌莉娅”标识的女鞋,引导消费者错误认为其销售的女鞋是歌莉娅品牌所属的广州市格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或有其他关联关系。涉案的杭州娅品贸易有限公司为两 店的持有者,其在店内使用的“歌莉娅”商标图样及仿冒歌莉娅“环球发现,活出美丽”而来的口号“环球发现,分享美丽”极其相似,故意引导消费者在购买时误 认和混淆,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
有鉴于此,2013年6月,歌莉娅对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网站的娅品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歌莉娅鞋业旗舰店”进行了网页公证和购买公证,正式吹响了歌莉娅在电商领域里的商标权维权大战的号角。
然 而,在电商侵权行为不鲜见的当下,由于取证难,维权起来繁杂,许多品牌即使发现了侵权行为,真正进行维权的不多。施华洛世奇、天梭都曾发现京东上有货源不 明的商品在售,这些商家并未获得授权,路易威登、古驰、寇驰、普拉达等诸多奢侈品品牌在淘宝上更是成千上万个网店在售,同样没有获得经销权,货品真假存 疑,但这些品牌多数的回应止于“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格风公司“歌莉娅”却实实在在花了两年的时间打下了难缠的一战。依托于品牌的实力,格风公司 为了“歌莉娅”的经销商和消费者在维权风波四起时下定了决心,取证有力、及时、系统,下足了功夫;全面对侵权网页和购买行为进行了多方面的公证,并落实了 证据的保全;搜集整理了庞杂的广告、销售数据、媒体报道等作为品牌知名度高的重要依据。在娅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挑战下,歌莉娅的诉求依然被法院 认为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最终维权成功。
“我们将持之以恒保护歌莉娅的商标权不受侵犯。”格风公司的发言人对记者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办侵权者,保护歌莉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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