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月13日下午发布消息称“穿越火线”游戏商标侵权一案审结,审议结果为小奥公司(被告)手游“穿越火线2(反恐精英版)”侵犯了腾讯公司(原告)”穿越火线“商标权,被告应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等。
据介绍,小奥公司于2014年4月开发完成手机游戏“穿越火线2游戏软件”,并获得著作权登记,该游戏以“反恐杀手3敢死队”为名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上线运营,后于2014年8月更名为“穿越火线2(反恐精英版)”。腾讯公司认为,被告在游戏中使用名称“穿越火线2(反恐精英版)”,属于恶意抄袭模仿,侵害了腾讯公司享有的“穿越火线”商标专用权。
海淀法院在审结公告中称,被告方研发的游戏名为《穿越火线2(反恐精英版)》,其中“穿越火线”为最显着的部分,该行为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虽然被告游戏和原告游戏有手游和端游之分,但被告在原告游戏已推向市场较长时间、且获得高度认知的情况下,依然将游戏名称设为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且与原告游戏名称相同的“穿越火线”,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属于侵权的主观故意明显。
对于该宣判结果,小奥公司不满,继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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