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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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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范围

注意事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

 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二、侵权类型由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本节特列出侵权的类型,以便广大考生能够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一)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注意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之商品即构成侵权而不以明知为要件,此与侵权有所不同。销售不知道是侵害权的产品的,只要能够说明来源即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该种情形主要有: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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