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法律规定如下:
① 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② 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③ 转让人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④ 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杭州商标注册 期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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