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球星德雷蒙德-格林已经提交文书申请注册商标,将“Dray Day”作为其商标。
据悉,当地时间周一,这份文书已经出现在了美国与商标办公室官方网站上,格林寻求将“Dray Day”的商标用在球鞋、服装、手机充电器、背包、健身器材以及播客节目上。
此前,格林已经有一个名为“Dray Day”的播客节目,这个节目属于《Uninterrupted》网站,该网站是由骑士球星勒布朗-詹姆斯和他的商业伙伴马弗里克-卡特创办的。
“格林持续将注意力集中在建立他的投资和资产策略上,”格林的商业伙伴、顾问丹尼尔-希尔曼表示,“除了不动产,格林对媒体以及媒体周边的商业机会也很有兴趣。”
格林是2012年的35号秀,作为一个二轮秀,格林成长为了联盟顶级球星拿到了顶薪合同,上演了一出励志剧。虽然格林也曾因为一些小动作、垃圾话引发争议,但他的全能、防守、激情也令他收获了不少粉丝。不久前,格林刚刚入选了年度最佳阵容三队,他还极有希望入选最佳防守阵容一队并拿到年度最佳防守球员奖。在人气提升后格林试图开发商业价值也在情理之中,注册商标是他的第一步。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运动员积极注册商标,开展商业活动。这方面的领军人物是拳王梅威瑟,从2010年至今他已经注册了超过230个商标。新英格兰爱国者四分卫汤姆-布拉迪拥有四个商标,他提交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有20个。奥克兰突袭者队跑卫马肖恩-林奇拥有三个商标。在NBA球星中,科比-布莱恩特也曾注册商标,2015年科比的公司申请了“KB20”(科比在湖人打了20年)和“HV”(HeroVillain的简写,英雄/恶棍)这两个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