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11月,浙江法院共受理商标权纠纷案件2566件,审结2336件。百利来从这些案件发现,商贸流通领域商标侵权案件呈多发态势,侵权行为从网下延伸到网上。
从2011年1月1日起,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被批准受理一般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至今年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533件,涉案标的约为2197万元。据介绍,海曙区法院受理的这些案件中,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约80件,侵权行为发生地主要是大型商场、超市及小商品批发市场。
究其原因,百利来练小姐分析道,在大型商场和超市里,柜台外包现象较多,柜台经营者自负盈亏,商场、超市对于柜台的经营行为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般未尽到严格监管义务。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对市场中个体经营户的进货渠道、品牌代理销售资格等也未制定完善有效的监管制度。
在网下侵权频发和网上购物方兴未艾的背景下,网络售假也搭上了这趟“顺风车”。就在最近,宁波法院还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作出了判决。在淘宝网上贩卖假冒“暴龙”、“保圣”等注册商标的眼镜及眼镜盒的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针对商贸流通领域商标侵权纠纷多发态势,百利来练小姐认为,商场、超市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风险预防机制,加强对进货渠道及商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的审查;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及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批发市场中的个体经营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教育,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供货合同及商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备案。此外,练小姐还建议,商家也要建立商标保护机制,及时注册及续展商标,为合理维权奠定法律基础。消费者要对产品商标多加留意,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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