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工行总局发布公告就《商标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与2005年评审规则相比,共计修改59条,其中删除1条,增加7条。根据实施条例送审稿的规定,将“公开评审”修改为“口头审理”。
公告表示,《商标评审规则》(以下称评审规则)自1995年制定,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此次修改是在《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前提下进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适应《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并针对近年来商标评审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践发展的新需要,进行相应的完善补充。
就此次修,公告称,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12月底,工商总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工商总局正式启动了评审规则的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代理机构、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成功注册商标经验,24小时咨询电话:400-034-0008.
Copyright 2010-2019 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0873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