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由中国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联合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开展的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发布。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为69.43分,较2013年的64.96分提高了4.47分。
据悉,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沿用了以法律与政策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4项一级指标为框架、包含12项二级指标和40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此同时,在全国满意度指标体系基础上,针对地方实际构建了评价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28项三级指标。
从四个一级指标来看,调查结果态势与往年相一致,对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相对较高,这两项一级指标得分有较大提升;法律与政策保护指标相对稳定;对执法工作的评价虽然相对偏低,但其满意度得分第一次突破及格线,较前两年有较大幅度的进步,体现了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回应社会诉求取得了实效;同时,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然是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赔偿足额性等几个问题最为关注且最不满意。
在各类受访群体中,专业人员满意度较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稍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权利人较其他企业权利人满意度稍高;商标权权利人较权和著作权权利人满意度稍高;年龄越轻、文化程度越高的受访者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越低,与以往调查情况相似。
此外,为综合评估全国和各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整体结果和社会影响,2014年度对全国符合分析要求的27个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满意度均在及格线以上,多数地区的各级指标尤其是三级指标的得分分布趋势与全国情况相近。各省区市排名中,江西、山东、天津位居前三,广东、浙江、云南居后三位。
据悉,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已连续开展3年。作为了解掌握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数据、运行状况,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和趋势的有效手段,它客观反映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调查结果已被纳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部门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关键环节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看出,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仍不满意。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强了打假维权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需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有利于政府收集从市场经济活动中真实反映出来的问题,也为我国下一步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相信随着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掌握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工作将得到有效强化,完善和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营造更好的自主创新、公平竞争的氛围和秩序,推动国民经济和创新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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