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近似驳回
商标近似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之前申请的商标判为近似,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从而对其进行的驳回;
2、违反禁止注册情形驳回
违反禁止注册情形的驳回,是指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情形或者商标申请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性条件,商标局因此而做出的驳回;
3、主观驳回
主观驳回,很大程度上是审查员人为审查造成的驳回。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均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从商标申报情况可知,前两种驳回,在商标申报之前的审查工作中多少可以进行规避,而第三种驳回则是完全无法掌控的,因此驳回复审就成为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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