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尼泊尔总理奥利见证下,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与尼泊尔政府代表比什努•保德尔部长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尼泊尔政府工业部合作谅解备忘录》。
尼泊尔是我国在南亚地区的友好邻邦,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一,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习近平主席2015年会见尼泊尔总统亚达夫时,提出中尼要做政治上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好朋友,经济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好伙伴,安全上相互依赖、相互依靠的好邻居。
此次与尼工业部签署谅解备忘录,是国家工商总局与南亚国家政府部门签署的第一份合作文件,有利于加强与尼泊尔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促进中尼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增长,进而推动中尼两国乃至中国—南亚经贸关系的发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根据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尼泊尔工业部将依据各自机构职责范围,在各自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交流商标注册与保护方法和流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定期交流;交流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的信息和最佳实践;联合开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就国际商标发展情况等双方共同关注的国际知识产权问题召开研讨会和会议;在各自国家联合开展商标权利人教育活动;交流与商标有关的金融服务领域的信息和最佳实践。
尼泊尔工业部是尼泊尔政府重要的部门之一,主要职责包括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和效率、管理开发自然资源、促进地区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该部下设工业局、商业局、矿产地质局、标准和测量局、公司注册局、村社和小工业局等司局。
李克强总理与奥利总理还共同见证了外交部、财政部、商务部、发改委、银监会等与尼有关部门签署合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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